外国语学院学生实习实训安全保障制度
实习实训安全是实习实训教学的重中之重,安全教育是实习实训教学的重要环节。学院为加强本科实习实训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圆满完成实习实训任务,制定本制度。
1、实习实训前,各系应了解校外实习实训单位安全要求,并与实习实训单位就学生实习实训安全问题进行协商。
2、实习实训前,各系应对实习实训学生进行专题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安全知识、防范技能,了解实习实训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规章,敦促学生执行实习实训单位的规章制度,强调实习纪律。
3、实习实训前,带队老师应提前两周制定详细的实习计划安排(包括时间、地点、实习内容及学生经费预算),填写实习计划申请表,经系主任初审后交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核通过,由学院教务办公室备案。
4、实习实训前应建立实习同学的家长、实习单位、实习指导教师的联系方式汇总表。
5、 各系安排实习任务时,原则上一个专业方向由1名老师带队,如学生人数超过60人,可以再增加1名带队老师。
6、 所有在兰外的实习均由带队老师协助教务办在实习前统一办理师生实习期间的人身意外安全保险,另外再签署一份学生实习期间安全管理协议书。凡是未办理保险和签署安全协议的学生,一律不准参加兰外实习,取消课程实习资格。
7、实习期间,严禁组织师生参与任何性质的社会娱乐活动,出入任何社会娱乐场所。所有实习不得转交给旅行社等中介机构或个人安排,一经发现,按教学事故处理。
8、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学生实习实训岗位,全面了解实习学生的生活状况和安全环境,加强学生日常管理,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切实落实安全措施,对各种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
9、实习实训学生是具有行为能力的社会自然人,实习实训单位、学院应不断教育、督促学生工作之余要遵守社会公德,增加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告诫学生工作时间以外必须遵守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对于一切违法违规的行为要自己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