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就业推进管理办法
根据兰州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相关规定、《兰州交通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以及招生就业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毕业生就业实习的管理办法》,外国语学院针对研究生就业推进管理,特制订办法如下:
一、外国语学院实行“门徒式”培养模式,从培养到就业,实施研究生导师管理“一条龙”模式。
二、研究生导师应根据相关就业形势,合理分析,正确引导研究生积极就业。
三、研究生就业应充分尊重导师意见和建议,积极谋求与本专业或个人兴趣关系密切的就业单位,适时确定就业意向。
四、研究生应根据个人家庭情况,社会关系以及人脉圈子,坚持“大面积撒网、重点突破”的求职理念,积极寻找合适的就业单位。
五、研究生应积极关注招生就业处网站的用人单位招聘信息与就业服务导向,精心挑选,“双向”选择。
六、凡遇合适单位,应抓紧机遇,积极跟进就业进程,直至签署就业协议。
七、若遇就业单位变更、违约等事宜,须按照招生就业处的相关流程办理个人就业手续。
八、有继续深造、考博意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前应全方位、多渠道搜寻考博信息,在导师的正确引导下积极投入考博复习,切莫贻误战机。